龙建股份: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02  龙建股份(600853)公司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3-033”“2023-054”“2023-060”“2023-094”临时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执行申请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 涉案的金额:11,418,863.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合计177,313.0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4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公司)向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邑区人民法院)对吉林省长城路桥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提起诉讼(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033”号临时公告)。2023年6月,公司通过电子方式收到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2023)吉0202民初1195号民事判决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054”号临时公告)。2023年7月,公司子公司五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060”号临时公告)。2023年11月,公司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吉02民终244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094”号临时公告)。

二、申请执行情况

近日,五公司向昌邑区人民法院寄出强制执行申请书及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

执行申请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吉林省长城路桥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一)五公司向昌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给付工程款11,418,863元及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判项一)

2.强制被执行人给付受理费、鉴定费合计177,313元(判项二)

3.强制被执行人给付案件受理费45,689元、保全费5,000元

4.强制被执行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债务利息

(二)五公司向昌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请求事项: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工程款11,418,863元、案件受理费90,313元、鉴定费87,000元)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

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 报备文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申请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