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增补独立董事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于向慧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号:2024-038)。
鉴于于向慧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倪明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倪明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候选人倪明辉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明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倪明辉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倪明辉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经审阅倪明辉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78条、第182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提名倪明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附件:倪明辉女士简历倪明辉女士,汉族,1974年6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会计学教授,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
倪明辉女士曾任哈尔滨市塑料五厂财务主管;2006年9月任黑龙江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2018年5月至今任黑龙江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现兼任黑龙江灏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物业诚信专委会副主任,黑龙江省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