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张中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4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副总经理刘树军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4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副总经理李金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张中洋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7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刘树军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7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李金杰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1,2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1%。
上述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同比例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张中洋先生、刘树军先生和李金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公司副总经理张中洋先生、刘树军先生和李金杰先生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张中洋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43,000 | 0.024% | 其他方式取得:243,000股 |
刘树军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43,000 | 0.024% | 其他方式取得:243,000股 |
李金杰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25,000 | 0.012% | 其他方式取得:125,000股 |
注:其他方式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取得。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张中洋 | 不超过:60750股 | 不超过:0.006%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0750股 | 2025/4/4~2025/7/3 | 按市场价格 | 股权激励 | 自身资金需求 |
刘树军 | 不超过:60750股 | 不超过:0.006%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0750股 | 2025/4/4~2025/7/3 | 按市场价格 | 股权激励 | 自身资金需求 |
李金杰 | 不超过:31250股 | 不超过:0.003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1250股 | 2025/4/4~2025/7/3 | 按市场价格 | 股权激励 | 自身资金需求 |
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相关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