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5-010”“2026-047”临时公告的 后续进展公告。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24,940,646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二审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 庭审理,后续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 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相关影响最终 以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 年11 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乌鲁 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就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案件已由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 民法院受理。(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 年2 月22 日披露的“2025-010” 号临时公告)
2026 年5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就本 案做出一审判决,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 法院(2025)新0107 民初59 号民事判决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30 日披露的“2026-047”号临时公告)
二、诉讼案件进展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上诉期限内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 民事上诉状,并已收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 书。上诉请求:
1.撤销(2025)新0107 民初59 号民事判决,改判:(1)被上诉 人向上诉人支付工程款17,730,467.6 元;(2)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 自2019 年12 月31 日起暂计至2026 年4 月1 日止的利息3,934,925.1 元,并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上诉人支付自2026 年4 月2 日起 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3)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建立水稳拌合站 损失2,000,000 元;(4)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宕工费2,000,000 元。
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标的:18074596.2 元(二审主张17,730,467.6 元+3,934,925.1 元+2,000,000 元+2,000,000 元-一审支持本金6,131,593.25 元-一审支 持利息1,459,203.25 元=18074596.2 元)。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二审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后续相关事项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会计政策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相关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 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
报备文件
1.民事上诉状;
2.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