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均通过书面签字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秦晓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职务(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秦晓军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资格要求。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秦晓军先生简历秦晓军先生,汉族,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春兰技校、春兰学院教师;春兰(集团)公司政治处干事、团委书记、办公室秘书、主任科员、秘书处处长;春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兼春兰(集团)公司秘书处处长;泰州宾馆有限公司、泰州春兰国宾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江苏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