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股份: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鉴于公司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合同已到期,从2025年1月1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网站刊登的相关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长期以来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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