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独立董事关于十二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25  航天长峰(600855)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所提供的资料,对公司十二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查十二届一次董事会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能够履行其职务所赋予的职责。 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二

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本哲

惠汝太

王宗玉

2023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