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航天长峰(600855)公司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八层822会议室现场召开十届四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文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每股

分配金额的议案。

基于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原因,拟在维持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下,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确定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3元(含税),即调整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份总数×10=1,672,921.16元÷474,192,298×10≈0.0353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4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份总数=0.00353×474,192,298=1,673,898.8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本次公司对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不存在利润分配总额减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每股分配金额的调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