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 3议案一: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议案二: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议案三: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议案四: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 14:00
四、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822会议室
六、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议程:
(一)宣读议案并提请大会审议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 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 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的问题
(三)推选监票人(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进行监票工作)
(四)对上述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1、公司监事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3、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并进行计票
4、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5、公司法律顾问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结束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00在公司八层822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大会表决规则如下: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情形,均以第一次表决的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表决方式,相关事宜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
二、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股东出席本次大会,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
三、表决有效性
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2: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3:审议公司关于
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和议案3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北京计算机应用和仿真技术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〇六所作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议案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委托代理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五、每项内容设有“同意”、“反对”、“弃权”选项,请在相应意见栏内划“√”。
议案一: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就2024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倪云清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建利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致同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4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关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业务情况,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不高于上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总体评议,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议案二: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属于关联法人关系,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业务属于关联交易,需要进行审议和披露,现就2025年预计开展关联交易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预计2025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贷款发生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含计提的存款利息)60,515.71万元,贷款余额0元。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审核认可意见,认为: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双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38,489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截至2024年11月30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9,755,143.88万
元,发放贷款余额2,758,229.46万元,存放同业6,902,083.03万元;2024年1-11月营业总收入为200,583.57万元,净利润为106,717.46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步发展(未经审计)。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为我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5年度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服务等,我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贷款发生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1.存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
2.贷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结算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务不收取结算服务费用,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行汇划手续费等)由公司自行承担。
4.其他各项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双方约定: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自主、自由地选择乙方已开办的存款品种,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2.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务不收取结算服务费用,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行汇划手续费等)由公司自行承担。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4.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5.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在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费用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原则下,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防控资金风险。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中信建投对公司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
议案三: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及主营产品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各产业板块和市场拓展方面,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将产生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审核认可意见,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
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充分发挥了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十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包括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及房屋租赁相关交易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表1 2024年度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1-11月份实际发生金额(万元)未经审计 | 2024年全年预计金额(万元) | 备注 |
向关联人配套采购部分产品及分系统。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3320 | 20000 | 由于市场行业波动等因素影响,整体支付能力下降,项目履约效率降低,设备采购规模减少,导致关联交易相关发生额小于预计额度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6879 | 30000 |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及相关服务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1200 | 3000 | 部分业务开展情况不如预期,导致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额度 |
合计 | 11399 | 53000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公司(包括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房屋租赁等关联事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不含与关联人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表2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4年1-11月份发生金额(万元)未经审计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工程建设、试验服务等。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20000 | 3320 | 5.65 | 持续加强集团内部业务合作与产业协同,年度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存在一定增长。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30000 | 6879 | 8.32 | 持续强化集团公司内部产业协同,年度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存在一定增长。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咨询、培训、劳务、日常经营性房屋租赁等相关服务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3000 | 1200 | 38.27 |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年度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存在一定增长。 |
合计 | 53000 | 11399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企业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陈锡明注册资本:1,870,000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计量器具、汽车及零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工程承包;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住宿、餐饮、娱乐(限分支机构);销售纺织品、家具、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除外)、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成员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工程建设、试验服务等
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产业是以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和销售、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手术室洁净工程为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
拥有较高的研发水平和生产能力,为保证公司医疗器械产品的稳定性及医疗工程的高质量交付,公司将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部分单位发生元器件采购及委托加工业务。公司军工电子产业的市场客户对产品配套的稳定性有较高要求,公司需要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部分单位发生外协、外购业务。公司公共安全产业涵盖多个分系统,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公司主要从事系统顶层的总体设计与实施,各分、子系统和相关设备主要通过协作与配套方式进行。公司将依托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专业分工特点和系统配套优势,通过市场化的综合比较,选择部分定制研发能力强、产品质量有保障、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作为分系统配套单位。
预计2025年,公司将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相关单位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发生不超过2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采购业务。
(二)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产业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分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航天长峰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医科)。公司以医疗器械产品、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手术室洁净工程为一体的医疗器械供应方,为用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医疗分公司借助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协同优势,拓展系统内业务市场渠道。公司军工电子产业包括全资子公司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朝阳电源)、控股子公司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柏克)和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威)。公司主要是凭借自身研发和产品优势承担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红外热成像组合、电源组合、电源系统等产品的研制和生产任务。公司公共安全产业板块包括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技),主要从事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及核心软件平台研发等业务。长峰科技借助中
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协同优势、市场影响及相关单位的业务渠道和销售网络,加快拓展边海防、公安政法、信创、应急、大型活动安保等公共安全领域项目建设的市场份额。 预计2025年,公司将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相关单位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销售业务。
(三)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及相关服务
公司及下属长峰科技、长峰医科目前日常性生产、经营、办公所需的工作场地系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租赁而来,由此相关的房屋租赁、物业、燃气动力、水电等相关服务费用均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提供,能够避免因市场波动带来的部分风险。2025年,公司将接受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提供的房屋租赁及相关服务等,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万元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利用关联人的销售网络和市场影响力,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扩大了业务市场占有率,缩短了产品配套时间,减小了分、子系统配套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
规定。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中信建投对航天长峰2025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
议案四: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因首次及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成为监事、离职、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等因素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四条 公司于1993年1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101号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199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6008万股。……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因首次及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等因素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回购的数量为378.5177万股,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第四条 公司于1993年1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101号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199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6008万股。……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因首次及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等因素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回购的数量为378.5177万股,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47797.7475万股减少至47419.2298万股。 |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47797.7475万股减少至47419.2298万股。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因首次及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成为监事、离职、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等因素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回购的数量为564.9570万股,公司已于2024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47419.2298万股减少至46854.2728万股。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419.2298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54.2728万元。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3月17日);批发医疗器械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4月06日);专业承包;零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需备案);汽车销售(需备案);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医疗器械Ⅱ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需要许可的商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7419.2298万股,公司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854.2728万股,公司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