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2,949,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6月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500,000股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47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42,949,467 | 9.17%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42,949,467股 其他方式取得: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 | 不超过:3500000股 | 不超过:0.7470%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500000股 | 2025/3/6~2025/6/5 | 按市场价格 | 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 | 用于公司经营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承诺内容: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承诺因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航天长峰)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12个月锁定期限届满后,该等股份按照下述安排分期解锁:第一期:自新增股份登记日起12个月届满且其就第一个业绩承诺年度实际发生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扣除当年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后的剩余部分的5%可解除锁定;第二期:自新增股份登记日起24个月届满且其就第二个业绩承诺年度实际发生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扣除累积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后的剩余部分的5%可解除锁定;第三期:自新增股份登记日起36个月届满且其就第三个业绩承诺年度实际发生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尚未解锁的剩余股份可解除锁定。承诺时间:2019年12月,承诺期限至2022年12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及其内部决策程序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