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5-05-09  航天长峰(600855)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于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保荐人于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对航天长峰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为保荐代表人贺立垚等。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人结合航天长峰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航天长峰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2024年度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航天长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2024年度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2024年度,航天长峰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文件、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核查意见: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航天长峰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支出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等进行访谈,核查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以及项目建设情况,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航天长峰募集资金账户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3,414.46万元,本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被冻结金额公告日期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109001991103031,665.102025年1月8日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109001991103031,749.362025年3月18日
合计金额3,414.46

除上述被冻结资金外,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保荐人已督促公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解决上述募集资金被冻结事项,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并及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现场检查之日,航天长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航天长峰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相关审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重点核查了重大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及内部程序。

核查意见:

航天长峰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航天长峰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企业信用报告以及对外担保相关审议文件等,对公司相关人员等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意见:

2024年度,航天长峰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3、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银行账户资金往来凭证,了解了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并取得了相关内部审议文件资料。

核查资料:

2024年度,航天长峰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现有的对外投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报告,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了公司经营情况,查看了公司经营场所,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等内容,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核查意见:

2024年度,航天长峰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

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4年以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七)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建议公司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培训与管理,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三)建议公司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专户、其他主要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及时查清资金冻结原因、与相关当事人尽快协商并解除资金冻结,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相关风险,避免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航天长峰存在根据《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航天长峰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人与航天长峰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人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人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航天长峰2024度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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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立垚张冠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