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独立董事惠汝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辞去所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担任的相应职务。辞职生效后,王本哲先生与惠汝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王本哲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 | 2026年5月20日 | 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满六年 | 否 | 不适用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 惠汝太 | 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 |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 | 2026年5月20日 | 连续担任公司独立 | 否 | 不适用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 |
| 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董事之日 | 董事职务已满六年 | 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在积极推进中,上述两位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无财务会计专业人士,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以及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稳健运营,在董事会换届过渡期内,王本哲先生与惠汝太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本哲先生与惠汝太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本哲先生与惠汝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