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3证券代码:400121 证券简称:天源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各董事实际办公地点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5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许毅天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由海涛先生、财务负责人周海鹰女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董事长林大湑先生、副董事长李文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董事会推选,由独立董事许毅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并终止注册地址迁移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设立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分公司”)是为推动与下属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但因客观原因现无法进行合并破产重整,鉴于此,公司拟注销青岛分公司并同时终止公司注册地址迁移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未通过《关于同意《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我司及北京分公司作为债权人,须对《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根据《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及《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重整项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如《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则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将破产清算,届时我司及北京分公司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仅为15.94%;如《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则我司及北京分公司的普通债权清偿率将提高至26.65%,将降低公司债权损失。为降低公司损失,公司拟同意《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5票;弃权0票。
非独立董事李文涛、李明刚、王绍楠、张涛、雷鹏国投反对票,理由为:江苏泓海重整草案对债权人清偿水平低。(如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