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400121 证券简称:天源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各董事实际办公地点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大湑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由海涛先生、财务负责人周海鹰女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债权出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同意公司以债权作为对子公司青岛天源富能能源有限公司的出资,债权合计50882138.75元,明细如下:
1、公司对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48450000.00元;
2、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对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2432138.75元。公司以上述债权实缴出资至青岛天源富能能源有限公司,具体出资额以评估价值为准,评估值超出注册资本范围金额计入资本公积金,评估值不足注册资本部分由公司以现金补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3票;弃权0票。
非独立董事李文涛、李明刚、王绍楠投反对票,理由为:债权出资成立子公司存在法律风险,子公司治理及运营方式不明晰,经公司审批表决反对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未通过《关于债权清偿方案选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如《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经江阴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考虑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且《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方案中未对债转股设定回购条件,为此,同意青岛天源富能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新的债权人对于超过56万元的部分债权选择现金清偿方式,即按每100元债权获得26.65元现金一次性受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3票;弃权0票。
非独立董事李文涛、李明刚、王绍楠投反对票,理由为:经公司审批,已对重整方案表决反对意见,且重整方案表决尚未通过,重整方案仍有变化可能性。经公司审批,反对对重整方案的选择。(如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