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3: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34,845,173股,占公司总股本17.1839%,可交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原财富-成长434期-中天能源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否 | 不适用 | D | 152,622,951 | 11.1676% | 0 |
2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恒利丰2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否 | 不适用 | D | 52,222,222 | 3.8212% | 0 |
3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不适用 | D | 30,000,000 | 2.1951% | 0 |
合计 | — | 234,845,173 | 17.1839% | 0 |
注:解除限售原因:A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C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限制性股票解除
公告编号:2023-057限售;F其他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2021年9月1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依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将其全部股份进行了限售。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6号),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违法违规主体进行处罚,其中,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处罚已满6个月,故无需再按上述要求进行限售。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361,654,379 | 99.63%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0 | 0% |
2、个人或基金 | 0 | 0% | |
3、其他法人 | 0 | 0%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5、其他 | 5,000,000 | 0.3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5,000,000 | 0.37% | |
总股本 | 1,366,654,379 | 100% |
注:“MKCP VC Investments(Mauritius)I Ltd.”持有公司100,324,908 股,因其未完成股份确权登记,所以在股东名册中无显示,待其确权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股本限售情况的计算。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挂牌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挂牌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挂牌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挂牌公司、挂牌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公告编号:2023-057
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