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天源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一、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 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 存在重大诉讼
√ 其他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 年9 月18 日裁定受理中兴天恒能源科技 (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天恒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2025 年9 月29 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兴天恒公司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管 理人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破产审计工作,但目前审计机构尚无法对子公司执 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因此公司无法在2026 年4 月30 日前披露《2025 年年度报 告》。
(三)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 □是 √ 否
(四)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无法确定预计披露时间
(五)应对措施
管理人将会同审计机构尽快推进对子公司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争取早日恢 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二、风险提示
公司无法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按期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010-50872738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