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5  宁波中百(600857)公司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或“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16号、218号全部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宁波潇涵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潇涵置业”),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5,500,000元。

? 经相关单位对不动产进行权籍调查后,公司办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房屋建筑面积变更为12,015.98平方米,并于2023年4月28日变更完成,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一、交易概述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16号、218号全部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潇涵置业,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5,5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22-032),以及于2022年9月1日披露的《宁波中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38)。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一)经相关单位对不动产进行权籍调查后,公司办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房屋建筑面积变更为12,015.98平方米,并于2023年4月28日变更完成,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证书编号:浙(2023)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02048号

坐落:仓储路216号、218号全部

权力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力性质:出让

用途:仓储用地/工交仓储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11,063.5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015.98平方米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3年10月28日止

(二)2023年5月4日,公司与潇涵置业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出让方):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方):宁波潇涵置业有限公司

1、原《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第五条第三款:“甲方承诺按上述证载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11063.50㎡/房屋建筑面积14752.60㎡过户至乙方名下”现变更为:“乙方同意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认可的证载面积办理过户登记,原产证中未予登记的面积,甲方不予赔偿。”因前述证载面积变更导致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双方互不追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同意,自2023年5月11日再次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过户申请,如本次提交后2个月内,非因甲乙双方原因仍无法办理过户,就延期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该《不动产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如与原《不动产买卖合同》冲突,以本协议为准;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总价、付款、房屋交接等)双方按照原《不动产买卖合同》继续履行。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事项,系交易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经协商一致后对原交易事项作出的调整,有利于共同推进相关交易事项的履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仍需交易双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办理原租户租赁关系变更等,期间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均可能对本次交易事项的正常进行造成影响,能否顺利完成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房地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