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或“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810号全部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王永春,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00万元。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额房地产转让价款2,400万元,并已与王永春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本次交易已完成。
一、交易概述
为聚焦公司主业,保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盘活低效资产,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810号全部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王永春。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23-018)。本次交易事项的前置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以不低于2,400万元范围内办理上述资产处置事项,详情请参见《宁波中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8)。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一)经相关单位对不动产进行权籍调查后,公司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5月16日办理完成。王永春支付全额转让价款2,400万元,并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王永春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本次交易已完成。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
2、《房屋交接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