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股份: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外部董事刘冉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云鹏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全票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孙清龙先生、吴红女士、胡国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谨向孙清龙先生、吴红女士、胡国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全票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19号)。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