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股份:第十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2026 年6 月2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6 月29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峰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7 名,实际参会董事7 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分公司银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曹县分公司拥有的位于曹县青菏南路与清江路交叉口A11号楼房地产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抵押 贷款,以分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座商城名下位于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 街4000号1的房地产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22,000万元的抵押贷款, 贷款期限均为一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 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额度 1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执行,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任一笔具体业务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6-016号)。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