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京城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经事后核查,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的相关规定,现对前述公告之附件部分的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持股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补充前:
上述所有董事候选人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公司股份权益,及除本公告披露的情形外,无于在过去三年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补充后: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期,成磊先生的配偶持有公司5,700股A股。除此之外,上述所有董事候选人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公司股份权益,及除本公告披露的情形外,无于在过去三年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