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展情况,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公司中文名称由“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英文名称由“BEIJING URBAN-RURALCOMMERCIAL (GROUP)CO.,LTD.”变更为“FESCO Group Co., Ltd”。
(2)关于变更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由“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4号”。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变更前 | 变更后 |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品;现场制售:面包、月饼、糕点、裱花蛋糕)、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煤炭及制品;零售药品、烟、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内版书刊和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公开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出租国家正式出版的节目录像带;利用本公司车辆为客户提供运输服 | 代理记账;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开展网络招聘(人力资源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3月29日);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 |
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保险兼业代理;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物资供销业、仓储业、日用品修理业、群众文化事业;组织展览;经济信息、商业企业管理咨询;办公设备租赁;电子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购销粮油、针纺织品、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石油制品、农业生产资料(不含化肥、农膜、农药)、民用建材、工艺美术品、家具、花鸟鱼虫、计算机外部设备、饮食炊事机械、制冷空调设备、劳保用品;销售手持移动电话机、对讲机、遥控玩具、无线话筒、儿童玩具对讲机;零售黄金饰品;柜台、场地出租;刻字服务;彩色扩印;经营本系统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接受本系统单位的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易货贸易及转口贸易业务;眼镜验光配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测评、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向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及外国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华侨、国内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为驻京外商投资企业人员提供家庭劳务服务;境外中介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承包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劳务派遣;翻译服务;出租办公用房;接受委托提供外包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数据处理外包服务;以外包方式从事农作物种植业务、农业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针纺织品、金银制品和珠宝首饰、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票务代理;航空机票销售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1,680.4949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90号)批复核准,公司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54,266,28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16,804,949股增至471,071,236股。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
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1,680.4949万元增至47,107.1236万元。
三、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并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重新制定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