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第十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禄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性管理需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投资产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城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37号)。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拟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重新制定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2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