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一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适应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4号。 邮政编码:100020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院一区1号楼3层101。 邮政编码:100094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号)。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7月7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