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北京人力(600861)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的有关议案,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本次董事会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聘任总法律顾问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聘任李朔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拟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举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拟聘任人员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经营管理经验等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李朔为总法律顾问,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报告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审议程序完备、合规、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