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7,982,163.2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4,133,285.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6,112,7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3,998,555.5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同时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