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一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5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2号)。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