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2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4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14时50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北京艾维克酒店四层第一会议室主持人:姜波 中航高科董事长议程:
1. 主持人宣布股东登记情况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代理人持股情况;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前由主持人宣布表决办法,并
提请通过选票清点人名单;
5. 现场投票;
6. 投票清点人代表宣布现场会表决情况;
7. 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
8.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上传上交所信息公司;
9. 下载上交所信息公司汇总的网络与现场投票结果;
10.由投票清点人代表宣布表决统计结果;
11.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草案;
12.公司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3.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14.股东咨询;
15.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10月28日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发来的《关于对中航高科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对于2024—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组织了公开招投标,分别是航空高端装备制造板块、航空科研院所板块、先进制造业与贸易类板块、生产性服务业板块等四个标包,本公司不在大信中标包范围内。
根据中标通知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中标成为本公司2024-2026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变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64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62023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
2023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48,482.0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9,912.9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28.7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502.6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D-44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C-33 | 制造业 | 金属制品业 |
B-08 | 采矿业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240.9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240.9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1人次,共涉及13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虹,注册会计师,2018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近三年曾签署过上市公司妙可蓝多、宇顺电子和宝塔实业等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凤娟,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0多年,2017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利安达北京总所质量部负责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的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审计费用预计为13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6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14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同比下降
11.41%。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成立于1985年,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利安达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对大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信及利安达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