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关于注销分支机构的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支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注销分支机构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以下简称“和林发电厂”)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23772200117A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
5.负责人:王新宇
6.成立日期:2005年2月1日
7.经营范围: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
批准了《关于注销分支机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分支机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注销原因
2018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内蒙华电以和林发电厂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与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发电公司”),注册资本为68000万元,和林发电厂原有资产、负债、人员等均由和林发电公司承接。2019年,和林发电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引入积极股东淮矿西部煤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和林发电公司26.91%的股权。2021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内蒙华电对和林发电公司进行了增资,和林发电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5400万元,其中:内蒙华电出资65780万元,占比 57%;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4620万元,占比 30%;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比 13%。目前,和林发电公司经营正常有序,和林发电厂已不具备经营条件,无存续必要。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拟对和林发电厂进行注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四、注销和林发电厂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和林发电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