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监事报酬管理办法
监事报酬管理办法为完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体系建设,规范公司监事报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公司监事可划分为:
(一)外部监事,指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监事。
(二)职工监事,指公司在职职工, 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
第二条 外部监事按其岗位职务由合同关系所在公司发放薪酬,公司不再额外支付监事工作报酬
第三条 职工监事按照其岗位职务领取薪酬, 不再额外领取监事工作报酬。
第四条 公司监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