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按原股权比例增资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蒙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的书面意见2
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的
书面意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按原股权比例增资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蒙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拟按照15%股权比例向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用于建设蒙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权益装机容量,有利于提高未来参股企业利润贡献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向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事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琰霞、长明、闫杰慧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