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3 |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 公告编号:临2023-039 |
债券代码:136918 | 债券简称:18蒙电Y2 | |
债券代码:185193 | 债券简称:21蒙电Y1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3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23年9月11日形成决议。
(四)董事9人,参加表决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类REITs)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选取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达公司”)2×600兆瓦火电机组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类REITs),预计发行规模不
超过20.01亿元。
2.同意公司作为B类有限合伙人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租赁”)作为A类有限合伙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魏家峁煤电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签署合伙协议,其中康富租赁持有份额不超过80%,出资金额不超过20.01亿元;公司持有份额不低于20%,出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魏家峁煤电公司出资不超过0.01亿元,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具体出资金额以届时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3.同意康富租赁作为发起机构将持有的A类有限合伙份额信托予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瑞信托”),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光穗内蒙华电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类REITs)(以最终监管核准和实际发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完成后,百瑞信托(代表资产支持票据)将取得A类有限合伙份额,并将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取得的募集资金用于向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
4.同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所持聚达公司不超过99.99%的股权向有限合伙企业转让,股权转让价款根据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
5.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向聚达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息以及还本付息安排以届时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件的约定为准,并同意聚达公司以火力发电收入为上述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6.同意公司作为优先收购权人,在特定期间享有优先收购资产支持
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或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聚达公司股权以及服务信托受益权(或信托贷款债权)组合、聚达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权利,并就上述安排与相关方签署优先收购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相应的手续。
7.同意公司作为运营保障机构,为聚达公司提供运营保障支持和履约支持,并就上述安排与相关方签署运营保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相应的手续。
8. 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协议。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核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41号公告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丰镇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建设丰镇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本项目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丰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川新能源”)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工业区丰镇发电厂幼儿园扩建部分房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性质:控股子公司
(5)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最终注册资本以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的30%确定)
(7)股东情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9%)
丰镇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1%)
2.本项目基本情况
丰镇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总装机容量108.903MW(直流侧容量125.23MWp),本项目拟利用丰镇市市区部分工商业、党政机关等公共建筑以及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组件,所发电量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
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获得丰镇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
3.本项目总投资及效益评价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56,532.8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投资总额的30%,其余资金通过融资方式解决。经初步测算,本项目资本金财务内
部收益率7.49%,投资回收期13.56年(税后),具有较好盈利能力。公司将按照89%的持股比例以及工程进度向丰川新能源拨付资本金。
4.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丰镇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投产后将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108.903MW,有利于促进公司电源结构调整,对公司转型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项目总投资系按现有规划条件及市场行情初步估算,受市场变化、工程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及配套筹融资方案、具体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随着外部市场变化,自发自用的比例将有所波动,项目综合上网电价会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将合理控制各项费用、强化过程考核、积极推动项目如期投运。并精细化管理,积极跟踪外部市场变化。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核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