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关于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核准的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
480兆瓦项目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核准的批复》(呼发改审批新能字〔2024〕17号)文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项目代码:2312-150123-89-P1-292319),现将本项目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核准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大红城乡、舍必崖乡。
(二)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金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股权结构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和林格尔县农发集体土地运营有限公司持股5%)。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风电场装机容量为480兆瓦,风电机组所发电力拟通过220KV线路接入渡口500KV变电站220KV
侧,最终以有关部门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本项目总投资为237799.6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70%的资金拟申请银行贷款。
(四)根据《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金桥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480MW项目申报方案>的批复》(呼发改规电字〔2023〕979号)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光火一体化项目(47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因大部分建设用地属于基本草原,不符合用地政策,不再继续实施,将其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合并为一个整体项目进行建设,即: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电机组通过灵活性改造新增调节能力330兆瓦,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火电机组通过灵活性改造新增调节能力150兆瓦,共计配置新能源风电装机容量 480兆瓦,由内蒙古金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二、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新能源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核准文件,积极推进项目前期、投资决策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事项仅为获得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核准,项目建设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有权机关决策。
(二)本项目尚需根据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三)核准项目总投资系按现有规划条件及市场行情初步估算,受国家政策法规、政府机构审批进度、公司资金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及配套筹融资方案、具体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四)受国家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经营风险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建成后盈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一)《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核准的批复》(呼发改审批新能字〔2024〕17号)。
(二)《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金桥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480MW项目申报方案>的批复》(呼发改规电字〔2023〕979 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