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
2026年9月16日哈投股份6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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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注意事项 ...... 4
议案1: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6年9月16日14:30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投大厦2809会议室
| 序号 | 议程 |
| 一 | 宣布会议开始 |
| 二 | 宣读股东会注意事项 |
| 三 | 审议事项 |
| 1.《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四 | 股东审议发言 |
| 五 | 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 |
| 六 | 休会、上传现场表决结果 |
| 七 | 复会、宣布表决结果(现场和网络汇总结果) |
| 八 | 宣读决议 |
| 九 | 宣读法律意见书 |
| 十 | 宣布会议闭幕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注意事项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顺利进行,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请参会股东注意: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二、本次股东会由副董事长(或授权人)主持。股东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会有关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发言和质询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5分钟。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姓名和股东账号,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股东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
五、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对未在表决票上做表决的或多选的,做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束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按照普通决议程序表决,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审议议案1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该议案表决不设“同意”“反对”和“弃权”项,请在候选人对应“投票数”栏填写持股数,“√”表示为平均使用表决权。
八、本次会议将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九、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十、审议事项的表决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和律师作为监票人监督清点。两位股东代表人选由主持人提名,参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结果汇总后传送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由上交所信息公司将网络投票结果和现场投票结果合并汇总后传回公司,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议案1: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由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目前缺额,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由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补选董事候选人杜晓权同志、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补选董事候选人苗雨同志进行了考核。提名委员会认为,杜晓权、苗雨两位同志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两位候选人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及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品行端正,道德修养良好,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同意推荐杜晓权、苗雨两位同志为补选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委员会的提议,拟推荐杜晓权、苗雨同志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和简历附后)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9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附:
杜晓权简历
杜晓权,男,197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历任哈尔滨市财政局预算处副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杜晓权同志由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苗雨简历
苗雨,男,1978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历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现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苗雨同志由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