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14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罗春华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罗春华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罗春华女士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罗春华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其辞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罗春华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 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 | 2029年5月31日 | 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 否 | 不适用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罗春华女士辞任将导致公司独
立董事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罗春华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春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将于辞任生效后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的交接。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罗春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