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9  星湖科技(6008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40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被担保人名称简称与公司的关系
1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伊品公司控股子公司
2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伊品贸易公司控股子公司
3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经贸公司控股子公司
4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品公司控股子公司

? 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金额:15,000万元,系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97,0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6,819.11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序号担保人名称简称与公司的关系
1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伊品生物公司控股子公司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伊品贸易和黑龙江经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已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等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02.5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并对其中不超过69.35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6,819.11万元。

公司2023年三季度新增97,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被担保人担保人签约融资机构合同担保金额实际使用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担保方式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是否有反担保
1黑龙江伊品伊品生物汇丰银行广州分行15,0004,1103年连带责任保证60.59%
工商银行大庆杜蒙支行15,0001,000
交通银行大庆分行12,0000
2伊品贸易伊品生物汇丰银行广州分行10,0003,60081.29%
恒生银行佛山分行20,0000
3黑龙江经贸伊品生物汇丰银行广州分行10,000086.36%
交通银行大庆分行5,0000
4内蒙古伊品伊品生物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10,000042.00%

二、本次担保调剂情况

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具体如下:

单位:万人民币

被担保方本次调剂前额度本次调整金额本次调剂后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金额(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含本次)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伊品贸易133,30015,000118,30050,00068,300
黑龙江经贸015,00015,00015,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30624MA19DFXU4K

成立日期:2017年5月5日

法定代表人:詹志林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15,000万元

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产、销售:赖氨酸、苏氨酸、色氨酸、丙氨酸、硫酸铵、戊二胺及戊二胺制品、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混合饲料、玉米淀粉及副产品、谷物胚芽、有机肥料、土壤调理剂,粮食收购、加工及销售,粉煤灰的销售,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401,333.88万

元,负债总额245,616.90万元,资产净额155,716.98万元。2022 年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431,412.21万元,净利润32,508.63万元。

截至2023 年6月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370,406.05万元,负债总额224,422.08万元,资产净额145,983.97万元。2023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193,478.68万元,净利润-9,733.01万元。

(二)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40121MA771TNH64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闫晓林

注册地址:宁夏永宁县杨和镇红星村红王路南侧综合楼201室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及配合饲料的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

肥料、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玉米副产品、煤炭的销售:农业技术的推广及服务;铁路及公路运输服务;粮食收购及销售;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及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00,254.63万元,负债总额89,772.71万元,资产净额10,481.92万元。2022 年 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24,842.65 万元,净利润 706.26 万元。

截至2023 年6月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5,879.54万元,负债总额53,552.58万元,资产净额12,326.96万元。2023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351,296.64万元,净利润1,845.04万元。

(三)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30624MA19291B93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4日法定代表人:詹志林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南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农药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谷物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中草药种植;食用菌种植;粮油仓储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机器设备销售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247.56万元,负债总额2.17万元,资产净额1,245.39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3,931.71万元,净利润 37.59万元。

截至2023 年6月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3,417.01万元,负债总20,223.23万元,资产净额3,193.78万元。2023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4,188.25万元,净利润1,948.39万元。

(四)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35706498480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马春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注册资本: 140,000万元经营范围: 玉米收购、加工;赖氨酸、苏氨酸、味精、淀粉及淀粉制品、玉米蛋白粉、玉米副产品、单一饲料(喷浆玉米皮、肥料、土壤调理剂、硫酸铵、氨、硫磺、氮(液化的)、氧(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缬氨酸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生物技术研发;进口、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相关技术(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52,038.29万元,负债总额206,620.85万元,资产净额245,417.44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606,002.44 万元,净利润47,997.75 万元。

截至2023 年6月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37,433.54万元,负债总183,728.57万元,资产净额253,704.97万元。2023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299,848.02万元,净利润8,287.53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汇丰银行35,000万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1: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2: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

债务人3: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就每一个保证人而言:(a)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b)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c)因客户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d)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4.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一经要求即向银行支付该等担保债务,无论该等要求在债权确定期间之内或之后做出。就每一保证人而言,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恒生银行20,000万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债务人: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被担保人在主协议项下或与主协议有关而由被担保人不时欠付贵行的以及不时对贵行产生/负有的所有款项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1)被担保人欠付和/或应付给贵行的任何债务;(2)

上述债务之上已经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和罚息;(3)为实现主协议和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等;(4)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5)被担保人应向贵行偿还的或以其他方式应向银行支付的、与主协议有关的不论何种性质的费用、开支、支出和/或款项。

4.保证期间:本保证函的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如果任意被担保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三)招商银行1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债务人: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务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和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和费用。

4.保证期间:自担保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

满后另加三年起。

(四)工商银行15,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杜蒙支行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交通银行12,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六)交通银行5,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和资金安排,依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所有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对象经营良好,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6,819.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4.59%,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