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1  星湖科技(6008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49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湖科技”)于 2023 年12 月1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做好省属企业公司章程党建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独立法人企业均须按《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公司章程党建内容,推动完成党建入章程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党建工作”章节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对照如下:

条款修订前拟修改
第十条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列支。
第八章第一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党委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健全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原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和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公司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和其他纪委委员若干名。纪委书记列席董事会会议、经营班子会。
原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党委设党委办公室作为工作部门;公司纪委设监察审计部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女工委、共青团等群众性组织。删除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党委的职权及议事范围包括: (一)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支持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及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三)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公司党委前置讨论研究,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再提交董事会、经营班子进行决策。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和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五)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六)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 (七)研究决定以党委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示,审定下属企业党组织提请议定的重要事项等。 (八)研究党委的年度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九)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十)研究决定公司职工队伍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需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营班子会作出决定。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公司党委应当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营班子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第一百五十五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营班
子,董事会、经营班子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公司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入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纪委的职权及议事范围包括: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纪律监督职责。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删除

除上述修订条款及相应条目编号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为准。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