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计划,现对处于自主行权期间的股票期权进行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2年7月11日开始行权,行权期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5月25日,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5日,上述期间内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