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9,由董事长李佳鸿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8,000万元~12,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8,617,117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43%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67,977,902.54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7.61元/股~8.18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后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通化东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11日,公司按照股份回购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截至2024年7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617,11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3%,成交的最高价为8.1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7.61元/股,累计成交的总金额为67,977,902.5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