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03  通化东宝(600867)公司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佳鸿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审计业务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上升30万元。审计费用参考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并根据谈判结果确定。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通化东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通化东宝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