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因增加临时议案,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 以口头和电话方式发出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临时提案会 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 人,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李佳鸿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 意聘任吴灵犀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