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按照中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上述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在2023年1月1日之前的有关交易追溯调整如下:
调整前2022年12月31日账面金额 人民币千元 | 按照准则解释调整金额 人民币千元 | 调整后2022年12月31日账面金额 人民币千元 | |
资产负债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2,470 | 7,499 | 369,9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367 | 5,084 | 68,451 |
未分配利润 | -23,807,392 | 2,415 | -23,804,977 |
调整前2022年第一季度 人民币千元 | 按照准则解释调整金额 人民币千元 | 调整后2022年第一季度 人民币千元 | |
利润表: | |||
所得税费用 | 59,305 | -5,889 | 53,416 |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