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4  石化油服(600871)公司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已裁决。

? 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被申请人。

? 仲裁裁决支持的金额: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各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0,240,853.59元,并承担造价鉴定费、仲裁费等人民币5,451,603.30元;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各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53,009,989.66元,并承担造价鉴定费、仲裁费等人民币9,252,532.7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2023年3月底,本公司对与申请人相关的工程垫款和借款账面原值约3.22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22亿元,预提律师费用人民币400万元。公司已根据裁决书收到本案件相关款项,将相应增加2023年利润。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29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公司”或“申请人”)就其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工程公司”或“被申请人”)之间的有关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3年4月2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824号,以下简称“《裁决书》”)。根据《裁决书》,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各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0,240,853.59元,并承担造价鉴定费、仲裁费等人民币5,451,603.30元;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各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53,009,989.66元,并承担造价鉴定费、仲裁费等人民币9,252,532.7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6日、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已收到中国化学工程公司支付的《裁决书》项下的其应向国际工程公司支付的款项人民币2.84亿元。本次仲裁已执行完毕。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裁决书收到本案件相关款项,将相应增加2023年利润。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