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4  中炬高新(600872)公司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

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6,689,8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3.66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健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余健华先生、董事林颖女士、梁

大衡先生、刘戈锐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长郑毅钊先生、职工监事莫红丽女

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郭毅航先生及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62,658,18878.011974,030,94921.98787000.0003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弛、冶小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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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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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