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甘耀仁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08%,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30%,是基于公司产能建设、生产研发、产业布局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并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情况,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页为中炬高新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秦志华:
李 刚:
甘耀仁: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