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关于续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18  中炬高新(600872)公司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现就续保董责险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续保方案

1.投保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 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 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6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 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 围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下列权限内办理董

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 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 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 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 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续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拟续保董责险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董责险 的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