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议案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现有架构设定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海外市场需求,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拓展国际市场、布局国际贸易和实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横琴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公司拟定名为横琴梅花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横琴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爱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经营范围拟定为生物氨基酸产品及其他产品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一般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以上信息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实际登记信息为准)。
横琴公司设立完毕后,拟在横琴公司下设二级子公司香港公司,香港公司设立完毕后,拟在香港公司下设三级子公司开曼公司,开曼公司设立完毕后,拟在开曼公司下设四级子公司新加坡公司,上述公司均由上市公司100%控制,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在上述范围内,负责各级子公司设立、注册、对外投资等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境内外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能否获得批准或备案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各级子公司的主要信息以相关政府备案或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发布后续进展公告。新公司设立完成后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