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4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54,609,69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4.4128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刘兴华、卢闯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因公出差未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47,562,784 | 98.4498 | 6,931,908 | 1.5248 | 115,001 | 0.0254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47,527,716 | 98.4421 | 6,925,208 | 1.5233 | 156,769 | 0.0346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47,541,184 | 98.4451 | 6,940,908 | 1.5267 | 127,601 | 0.0282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447,562,784 | 98.4498 | 6,931,908 | 1.5248 | 115,001 | 0.0254 |
2 |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447,527,716 | 98.4421 | 6,925,208 | 1.5233 | 156,769 | 0.0346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447,541,184 | 98.4451 | 6,940,908 | 1.5267 | 127,601 | 0.0282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参加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山涛、丁敬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