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2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非公开协议受让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889.39473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非公开协议受让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5%股权,使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股公告-关连交易 关于收购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5%股权”。
本公司董事长汲广林先生、董事景婉莹女士、安品东先生和彭怡琳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津天创公司”)自2020年10月商业运营,因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款金额不足,存在运营资金缺口,向本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总额2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5%。
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由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持有河北国控津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控津城公司”)40%的股份,因此河北国控津城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因其持有河北国津天创公司30%股权,则河北国津天创公司是本
公司关联附属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为河北国津天创公司贷款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股公告-关连交易 关于对河北国津天创提供委托贷款”。本公司董事长汲广林先生、董事景婉莹女士、安品东先生和彭怡琳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审议集团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情况的议案
2023年11月,本公司及所属各级公司对2022年工资总额进行了清算,以2022年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数调整了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集团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情况,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修定《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的议案
结合公司本部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调整、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对本公司治理机制及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的差异化管控安排以及持续推动完善“1+3”权责表科学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等情况,公司对《创业环保集团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以下简称《“1+3”权责表》)进行了修订完善。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1+3”权责表》,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