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术彬先生主持。本公司已于2024年4月17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一季报,并同意在境内外公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授权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